水泥膠砂強度檢驗方法

本方法適用于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礦渣水泥、火山灰水泥以及粉煤灰水泥的抗折與抗壓強度檢驗。凡指定采用本方法的其他品種水泥經(jīng)試驗確定水灰比后,亦可適用。 1儀器 1.1膠砂攪拌機膠砂攪拌機為雙轉葉片式,攪拌葉和攪拌鍋作相反方向轉動。葉片和鍋由耐磨的金屬材料制成,葉片與鍋底、鍋壁之間的間隙為1.5±0.5mm。制造質量符合GB3350.l-82《水泥物理檢驗儀器膠砂攪拌機》的規(guī)定。 1.2膠砂振動臺膠砂振動臺(圖1)由裝有兩個對稱偏重輪的電動機產(chǎn)生振動。使用時固定于混凝土基座上并符合GB 3350.2-82《水泥物理檢驗儀器膠砂振動臺》的規(guī)定。 1.3試模及下料漏斗 1.3.1試模為可裝卸的三聯(lián)模,由隔板、端板、底座等組成,制造質量應符合GB3350.5-82《水泥物理檢驗儀器膠砂試模》的規(guī)定。使用中的模型,模槽高不得小于39.8mm,模槽寬不得大于40.2mm。 1.3.2下料漏斗(圖2)由漏斗和模套組成。漏斗用0.5mm白鐵皮制做,下料口寬度一般為4-5mm。模套高度為25mm,用金屬材料制做,下料漏斗的重量為2.5 ̄2.0kg。 1.4抗折試驗機抗折試驗機一般采用雙杠桿式的,也可采用性能符合要求的其他證明碳機??拐蹔A具應符合GB 3350.3-82《水泥物理檢驗儀器電動抗折試驗機》中2.5-2.9的要求。加荷與支撐圓柱必須用硬質鋼村制造。圓柱磨損后允許尺寸為 0 10- mm。 0.2 1.5抗壓試驗機和抗壓夾具 1.5.1抗壓試驗機噸位以20 ̄30t為宜,誤差不得超過±2.0%。 1.5.2抗壓夾具由硬質鋼材制成,并符合GB 3350.4-82《水泥物理檢驗儀器抗壓夾具》的規(guī)定。 1.6刮平刀斷面為正三角形,有效長度為26mm。 2材料 2.1水泥試樣應充分拌勻,通過0.9mm方孔篩并記錄篩余物。 2.2標準砂應符合GB178-77《水泥強度試驗用標準砂》的質量要求。 2.3試驗用水必須是潔凈的淡水。 3溫、濕度 3.1試驗室溫度17 ̄25℃(包括強度試驗室),相對濕度大于50%。水泥試樣、標準砂、拌和水及試模等的溫度應與室溫相同。 3.2養(yǎng)護箱溫度20±3℃,相對濕度大于90%。養(yǎng)護水的溫度20±2℃。 4試體成型 4.1成型前將試模擦凈,四周的模板與底座的接觸面上應涂黃干油,緊密裝配,防止漏漿,內(nèi)壁均勻刷一層機油。 4.2水泥與標準砂的重量比為1:2.5。水灰比按同品種水泥固定。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礦渣水泥為0.44;火山灰水泥、粉煤灰水泥為0.46。 4.3每成型三條試體需稱量的材料及用量見表1。表 1━━━━━━━━━━━━━━━━━┯━━━━━━━━━━━━━━━━━━材料│用量─────────────────┼──────────────────水泥,g│ 540─────────────────┼──────────────────標準砂,g│ 1350─────────────────┼──────────────────拌和水,ml│硅酸鹽水泥│ 238普通硅酸鹽水泥│ 238*礦渣水泥│ 238*火山灰水泥│ 248*粉煤灰水泥│ 248━━━━━━━━━━━━━━━━━┷━━━━━━━━━━━━━━━━━━*摻有火山灰質混合材料的普通水泥、礦渣水泥及火山灰水泥,應按照GB 2419-81《水泥膠砂流動度測定方法測定流動度,只有流動度不小于ll6mm時方可采用;流動度小于116mm時,須以0.01的整倍數(shù)遞增的方法將水灰比調(diào)整至流動度達到不小于 116mm。 4.4脫砂拖拌時先將稱好的水泥與標準砂倒人攪拌鍋內(nèi),開動攪拌機。拌和5s鐘后徐徐加水,20-30s加完,自開動機器起攪拌180±5s鐘停車。將粘在葉片上的膠砂刮下,取下攪拌鍋。 4.5在攪拌膠砂的同時將試模及下料漏斗卡緊在振動臺臺面中心。將攪拌好的全部膠砂均勻地裝人下料漏斗中,開動振動臺,膠砂通過漏斗流人試模的下料時間應控制在20-40s內(nèi)(下料時間以漏斗三格中的兩格出現(xiàn)空洞時為準)。振動120±5s停車。注:下料時間如在20-40s以外,須調(diào)整漏斗下料口寬度或用小刀劃動膠砂加速下料。 4.6振動完畢,取下試模,用刮平刀輕輕刮去高出試模的膠砂并抹平。接著在試體上編號,編號時應將試模中的三條試體分在二個以上的齡期內(nèi)。 4.7試驗前成交換水泥品種時,攪拌鍋、葉片和下料漏斗等須抹擦干凈。 5養(yǎng)護 5.1編號后,將試模放人養(yǎng)護箱養(yǎng)護。養(yǎng)護箱內(nèi)篦板必須水平。24±3h后取出脫模,脫模時應防止試體損傷。硬化較慢的水泥允許延期脫模,但須記錄脫模時間。 5.2試體脫模后即放人水槽中養(yǎng)護,試體之間應留有間隙,水面至少高出試體2cm,養(yǎng)護水每兩周更換一次。 6強度試驗 6.1各齡期的試體必須在下列時間內(nèi)進行強度試驗:齡期時間 3d 3d±2h 7d 7d±3h 28d 28d±3h試體從水中取出后,在強度試驗前應用濕布覆蓋。 6.2抗折強度試驗: 6.2.1每齡期取出三條試體先做抗折強度試驗。試驗前須擦去試體表面的附著水分和砂粒,清除夾具上圓柱表面粘著的雜物,試體放入抗折夾具內(nèi),應使側面與圓柱接觸。 6.2.2采用杠桿式抗折試驗機試驗時,試體放入前,應使杠桿成平衡狀態(tài)。試體放人后調(diào)整夾具,使杠桿在試體折斷時盡可能地接近平衡位置。 6.2.3抗折試驗加荷速度為5±0.5kgf/s。 6.2.4抗折強度按式(1)計算: 3P·L Rf=─────=0.234*P………(1) 2b·h[2]式中:Rf──抗折強度,kgf/cm[2]; P──破壞荷重,kgf; L──支撐圓柱中心距即10cm; b、h──試體斷面寬及高,均為4cm??拐蹚姸扔涗浿?.1kgf/cm[2]。 6.2.5抗折強度結果以三塊試體平均并取整數(shù)。當三個強度值中有超過平均值±10%時,應剔除后再平均作為抗折強度試驗結果。 6.3抗壓強度試驗: 6.3.1抗折試驗后的二個斷塊應立即進行抗壓試驗??箟涸囼烅氂每箟簥A具進行,試體受壓面為4cmx6.25cm。試驗前應清除試體受壓面與加壓板間的砂?;螂s物。試驗時以試體的側面作為受壓面,試體的底面靠緊夾具定位銷,并使夾具對準壓力機壓板中心。 6.3.2壓力機加荷速度應控制在500±50kgf/s;的范圍內(nèi),在接近破壞時更應嚴格掌握。 6.3.3抗壓強度按式(2)計算: P Rc=──=0.04P………(2) S式中:Rc──抗壓強度,kgf/cm[2]; P──破壞荷重,kgf; S──受壓面積即4cmx6.25cm??箟簭姸扔嬎阒?kgf/cm[2]。 6.3.4六個抗壓強度結果中剔除最大、最小兩個數(shù)值,以剩下四個平均作為抗壓強度試驗結果。如不足六個時,取平均值。附加說明:本標準由國家建筑材料工業(yè)局提出。本標準由建筑材料科學研究院技術歸口。本標準由建筑材料科學研究院負責修訂。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趙插砍、張大同、范繼權。本標準首次發(fā)布于196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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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21: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