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支持合理購房需求,首套首付比例20%

溫州晚報 · 2022-06-20 10:17 留言

6月17日,浙江省溫州市住建局發(fā)布15項支持合理購房需求的政策,包括降低首套、二套商貸首付比例;首次在市區(qū)買房給予購房款0.6%的消費補助;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和降低首付比例;三孩家庭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上浮50%;進一步放寬落戶政策;利用房票加速拆遷安置等。

對首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申請商業(yè)貸款的,執(zhí)行最低首付比例20%的規(guī)定,并享受首次貸款利率優(yōu)惠。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商業(yè)性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對名下在溫州市無住房但有已結清住房貸款記錄的,或名下在溫州市擁有1套住房但無住房貸款記錄的,或名下在溫州市擁有1套住房但住房貸款已結清的,購買普通住房執(zhí)行首套首貸優(yōu)惠政策。

個人首次購買市區(qū)(含鹿城區(qū)、龍灣區(qū)、甌海區(qū)、洞頭區(qū)、海經區(qū)、經開區(qū))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存量住房,在取得房屋不動產證后,給予購房款0.6%的消費補助,領取不動產證后3個月內申請,逾期視同放棄補助。

在公積金支持方面,提高貸款額度,購買首套房的,最高貸款額度單人繳存的提高15萬元,雙人繳存的提高30萬元。降低首付比例,購買、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調降至20%;已擁有一套自住住房,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40%。對三孩家庭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上浮50%。

進一步放寬落戶政策,在市區(qū)具備合法穩(wěn)定住所或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的人員,可向居住地公安機關申報落戶;具備大專以上或相應學歷的人員,可在市區(qū)先落戶后擇業(yè)。暫無居住地落戶條件的,可遷入公共集體戶。

利用房票加速拆遷安置等住房政策落地。原則上全面停止安置房新建,推進房屋征收房票政策全覆蓋。落實政府商定房票購買商品房優(yōu)惠項目目錄。推進房票市區(qū)全域流轉。推進房票在人才購房補貼、政府項目支付、土地出讓金支付等領域的應用。

住建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將無貸的二套房購置也認定為首套房,這些措施都是力度比較大的,比肩三四線城市。同時,個人首次購買市6區(qū)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給予購房款0.6%的消費補助,意味著溫州市區(qū)的房子去化比較慢,需要吸引購買人群到市區(qū)買房。另外,進一步放寬落戶政策,提高溫州對外來人口的吸引力?!?/p>

編輯:敖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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