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保障房建設的經驗之談

新聞晨報 · 2012-02-15 00:00 留言

  最近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在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工作座談會上強調,要確保公平分配,讓違法違規(guī)者付出高代價。

  前幾年,在保障房建設和分配過程中,確實存在一些亂象。而隨著保障房建設的進一步大力推進,如何加強監(jiān)管、堵住各種漏洞,將直接關系到保障房建設的民生實效。如果政府下決心認真查處,并且嚴厲懲罰弄虛作假者,有錢人恐怕就不會冒著那么大的風險去侵占保障房。

  事實上,在很多發(fā)達的市場經濟國家和地區(qū),特別是在人口密度大、都市集中的地區(qū),保障房早已成為了基本的社會福利。大約85%的新加坡居民居住在組屋中;荷蘭的主要大城市,如阿姆斯特丹、鹿特丹、海牙等,公共住房占住房比例的一半左右。就連地廣人稀的澳大利亞,也有約1/20的住房為公共住房。研究一下發(fā)達國家的經驗就知道,保障性住房和市場經濟及經濟競爭力不僅并行不悖,而且相輔相成。

  這些發(fā)達的市場經濟國家,經過幾十年乃至上百年的探索,通過一系列的錯誤,在保障性住房方面已經積累相當寶貴的經驗,這里茲述一二。

  第一,在人口密集的地區(qū),保障性住房鼓勵小戶型的集約居住模式,節(jié)省能源,保護環(huán)境。小戶型占城市住房的主流,就自然加大城市的人口密度,使得公共交通更有效率。比如,發(fā)達國家的一些大城市,在市中心的小戶型住房周圍不設停車位,因為這里公交四通八達。這是中國大城市可以借鑒參考的地方。特別是在保障性住房附近,甚至可以考慮禁止設置停車位。這樣監(jiān)督起來也相對容易,只要見到私車就拖走。如果發(fā)現(xiàn)是住戶的車,就要對其家庭經濟狀況進行檢查,看看是否屬于違規(guī)侵占。

  第二,“貧富混居”已經成為發(fā)達國家保障性住房的大趨勢。二十世紀前半期發(fā)達國家有不少保障性住房,把窮人集中在一起,結果人為地制造了貧民區(qū),有的成為犯罪的淵藪,只能被迫拆毀。這些都是建筑和城市規(guī)劃史教科書上的經典案例。而像荷蘭這種治安相當不錯的社會,公共住房和商品房不僅在一個區(qū)里,而且混合在一個建筑中,連鄰居之間互相都不知道誰住的是公共住房,誰住的是商品房。不同階層的人自然而然地互相溝通,增加了社會的凝聚力。

  第三,保障性住房覆蓋的人口比例要大一些。新加坡、荷蘭等國,都提供了良好的范例。在土地資源緊張的地區(qū),通過保障性住房為中低收入階層提供了基本的居住條件,降低了生活成本,抑制了勞動力價格的上漲,反而會提高經濟競爭力。

  當然,所有這些經驗,要有效借鑒,基本的前提還是在于保證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廉正性。面對屢禁不止的欺詐違規(guī),政府不僅要加大清查力度,而且有施以嚴刑峻法之必要。這一點,也可從李克強副總理“讓違法違規(guī)者付出高代價”的嚴厲強調中得到印證。總之,保障性住房是中國社會穩(wěn)定、經濟發(fā)展的基石。保障性住房若管理不好,政府恐難辭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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