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藏鐵路工程獲免稅超過12億

  在青藏鐵路即將全線開通試運營之際,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國家為支持青藏鐵路建設,共計減免建設期間的各項稅收超過12億元。其中,僅免除中標相關企業(yè)營業(yè)稅一項就超過10億元。

  被稱為“中國第二條長城”、“天路”的青藏鐵路,是我國實施西部大開發(fā)戰(zhàn)略的標志性工程。其中,2001年6月29日開工修建的格爾木至拉薩(格拉段)鐵路全長1142公里,沿線地質條件復雜,海拔高,施工難度大。為支持青藏鐵路建設,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于2003年6月下發(fā)了《關于青藏鐵路建設期間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對青藏鐵路建設期間有關稅收政策問題進行了明確。

  按照《通知》要求,稅務機關對中標的施工企業(yè)、監(jiān)理企業(yè)和勘察設計企業(yè)從事青藏鐵路建設的施工、監(jiān)理和勘察設計所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y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對青藏鐵路公司在建設期間取得的臨時管理運輸收入免征營業(y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有關測算表明,這兩部分的免稅額約為10.72億元。

  格拉段施工共使用水泥梁超過4000孔,軌枕73萬根,可以享受免繳增值稅的軌枕和水泥預制構件價值5億多元,稅務機關共免征相應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近7000多萬元;青藏鐵路公司的營業(yè)賬簿,青藏鐵路公司與中標的建設單位所簽訂的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免征印花稅近2000萬元;青藏鐵路格拉段工程建設所用的砂、石等材料共計582萬立方米,土石方4245萬立方米,免征資源稅3447萬元。

  在上述稅種免稅12億元以外,國家還對青藏鐵路線路使用的土地以及青藏鐵路公司和中標的建設單位在青藏鐵路建設期間因施工、生產的需要而使用的土地,免征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對青藏鐵路線路占用的耕地以及青藏鐵路在建設過程中因施工、生產臨時占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稅;對青藏鐵路公司在青藏鐵路建設期間從事臨時管理運輸業(yè)務取得的所得免征企業(yè)所得稅;對中標的施工企業(yè)、加工企業(yè)、監(jiān)理企業(yè)和勘察設計企業(yè)從事青藏鐵路建設取得的所得免征企業(yè)所得稅。

  另據了解,除按國家規(guī)定免除的各項稅收外,青藏鐵路沿線的各個地方政府也減免了許多收費項目。據測算,青藏鐵路格拉段工程建設中,地方政府免征砂石料礦產資源補償費731萬元,僅格爾木市就減免與青藏鐵路建設有關的各項收費3億多元。在減免收費的同時,地方政府還加大了財政投入,投資建設高原病急救中心,全年開展滅鼠防疫等工作。在青藏鐵路建設過程中,除中央政府投資15.4億元用于環(huán)境保護、野生動物保護外,據初步測算,沿線地方政府在環(huán)保方面還投入2722萬元。

 
原作者: 張四海 郭述華 王慧斌 羅致平 侯斌 李濤 史曉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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