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親假期間工資不得扣發(fā)

      國務院于1981年3月發(fā)布的《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guī)定》第2條“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事業(yè)單位工作滿一年的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休息待遇;與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休息待遇?!碧接H假的具體規(guī)定為:“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30天;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假期45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guī)定》第5條規(guī)定:“職工在規(guī)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fā)給工資”。第6條規(guī)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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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6:59:25